政府照顧不足 長期看護險熱賣    20101101  自由時報

記者廖千瑩/專題報導

政府預計明年起實施長期照護社會保險制度,但只能照顧到約5萬名老人。壽險業者表示,單靠政府的政策,僅能夠提供基本的長期看護保障,還是需要商業保險來補不足。

根據內政部及經建會的最新統計數據顯示,全台灣65歲以上的老人有248萬人,佔總人口的10.7%,15年後,老年人口將更接近500萬人,顯示台灣高齡人口有持續增加的趨勢。

隨著高齡人口逐漸增加,長期看護的需求也跟著增加,由於長期看護患者需要家人花費龐大的精神與體力來照顧,若是請本國看護,一個月大約需要花費6到7萬元,若請外籍看護照顧,一個月基本花費約2萬元,將造成家庭沉重的負擔,業者認為可透過長期看護險規劃來減輕負擔。

政府預計明年起實施長期照護社會保險制度,近來長期看護險銷售也有增溫。根據業者統計,今年以來至9月底為止,台灣人壽銷售的長期看護險,無論是保費收入及投保件數,與去年同期比成長近三成;國泰人壽則根據客戶需求,長期看護險列為銷售時的第三順位。

國泰人壽目前推出的長期看護險分為有上限與無上限兩種,以保費較便宜的有上限長期看護險來看,除了可以提供符合長期看護狀態無法自理、需他人協助者,或是失智症患者一個可靠的經濟支援外,還有身故保本設計。

以40歲男性投保20年期、保額2.5萬元的長期看護險為例,每月保費不到3,000元,當達到條款定義的長期看護狀態時,即可領長期看護復健保險金30萬元,做為補貼積極復健或購買醫療器材費用,若病情未見好轉,持續符合長期看護狀態,在未來15年內,每半年還可領15萬元的長期看護保險金。

台灣人壽長期看護險,依客戶對看護品質要求,設計帳戶型及非帳戶型兩種。非帳戶型保單提供終身長期看護及終身壽險保障;帳戶型商品則提高看護保險金的保障,保障上可享有一次保險金額15倍的長期看護療養金給付,及每半年分期給付一次保險金額6倍的長期看護保險金,最多給付18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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